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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刑事律师: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。该怎么处理呢?

来源:洛阳刑事律师网时间:2021-02-26 18:53:23

​  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。该怎么处理呢?

  洛阳刑事律师解答:很明显,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。同时,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,说明罪犯不思悔改,已经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,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。

  我国刑法第71条规定:“判决宣告以后,刑罚执行完毕以前,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,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,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执行的刑罚。”

  根据这条规定,应先对罪犯实施的新罪单独作出判决,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,依照相应法定的原则,决定执行的刑罚。

  即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,然后将前罪来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,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可简称为“先减后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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